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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客车2014.8.19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9 19:02

宇通客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即由宇通客车分别向宇通集团、猛狮客车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宇通集团、猛狮客车合计持有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精益达85%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精益达15%股权,本次交易的情况概要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宇通集团、猛狮客车。 (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为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 一、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5月22日。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16.0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格。 2014年5月29日,上市公司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调整为15.58元/股。 二、拟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拟发行股份数量及发行后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206,97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480,679,862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3.98%。 四、交易对方所持股份的转让或交易限制,股东关于自愿锁定所持股份的相关承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约定:宇通集团、猛狮客车本次以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