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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到底挣钱还是赔钱? 发布时间:2022-06-02 10:50

谢邀!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为市民提供交通便利,公交车已是首选交通代步工具之一。

作为民生工程,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不断完善,运营投资花费显而易见。

就目前来讲,公交车是不会挣钱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少人都买了小汽车,自己开小汽车出行自然。但是到达目的地后,停车就没那么方便了,但是他们当中很多人,还是会选择搭公交车,甚下没私家车的人,家里距离工作地方比较远,搭公交无疑是个很好的选择,毕竟很方便,在很多比较繁荣的地方、都设置站点。公交车自己还有另一个赚钱的门路,那就是打广告费。还有国家政府给予的资助。当然一般来说公交公司,都赚不了钱,一些大城市公交整体来说还能有一点盈利。而那些小城市甚至是乡镇,都是需要政府补贴才能生存下去!

重庆坠江公交已经打捞上岸,遇难者家属该找谁索赔?

重庆坠江公交车终于被打捞上来了,但是可以想见:无一人生还。那么对于这起重大交通事故,众多遇难者家属该向谁索赔呢?

首先,公交公司是有责任的,公交公司应当是第一赔偿责任人。

因为司机是开公交公司的公交车出事的,乘客也是坐公交公司的车而遇难的。乘客买票坐公交车,就是与公交公司成立了一种运输合同关系。那么公交公司就应当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给乘客造成损害的,公交公司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论于该起交通事故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公交公司作为车辆的所有人,依照《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都是应承担赔偿责任的。

其次,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公交公司的车辆一般都办有保险,所以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并且应优先赔付。

最后,由于本案案情重大,损失惨重,遇难者家属索赔的数额也许非常巨大。保险公司的保额也许不足以支付遇难者的实际损失,那么剩余的部分按照规定就应当由公交公司承担了。

也许公交公司也无力承担这部分费用,所以社会有关部门也应当给予必要的救助。

遇难者是无辜的,其家属是非常悲痛的,希望能尽可能地予以赔偿,以安抚其受伤的心。

救援船笛声长鸣中,重庆坠江公交被打捞上岸。接下来需要解读公交车的黑匣子,确定事故原因,最终决定责任的承担方。

首先开红色轿车的女司机已经被监控还了清白,警方也解除了对其的控制。所以接下来的乘客索赔和女司机无关。相反,女司机还可以向公交公司主张车辆损坏赔偿。

第二我认为公交公司是未来承担赔偿的主体。一方面乘客买票上车,就是和公交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义务安全地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另一方面,他们之间存在侵权关系。乘客的死亡就是公交公司侵权所致。再加上司机是公交公司员工,坠江也是职务行为。所以公交公司必然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最终证实司机有过错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公交公司在承担巨额赔偿之后,可以向司机追偿。但基于司机已经死亡,公交公司预计追偿司机的部分遗产,与巨额赔偿相比也是杯水车薪。